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Q:
1. 公司招聘特种作业人员,必须由人事部查验其合格条件。
2. 人事部负责组织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厂“三级”安全教育与培训,经考核合格者才允许上岗作业。人事部应建立完整的特种作业人员台账,做到账目清晰、数字准确。
3. 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,学徒工必须跟着师傅一对一地学习。
4. 起重作业人员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,电工、铆、焊工离开特种作业岗位1年以上的,须重新到有关部门进行实际操作考核,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。
5. 行政部应每年检查一次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的复审情况,按照国家规定,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应每2年复审1次,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,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,每4年复审1次,厂内机动车辆应每年进行1次。
6. 各施工队应每天召集其特种作业人员召开班前、班后会,及时检查、小结日常工作的各种安全隐患,落实安全防范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