转学需要的证件包括全家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、当学期成绩报告单、书面转学申请、转入地学校“同意接收转学、转学证明。
材料补充:
转学办理流程:
1. 学生转学,由监护人凭全家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、当学期成绩报告单先向迁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入学学校办理“同意接收转学、借读证明”。
2. 然后向学生在读学校提出书面转学申请(申请时须出示户籍及居住地变更证件,并附相关复印件和转入地学校“同意接收转学、借读证明”)。
3. 学校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向教育主管部门上传审批信息,教育主管部门审核、批准后,将批准信息传给学校。
4. 学校收到批准信息后出具“转学证明”,并拷贝学生电子档案交学生带到转入学校。学生转学申请和“同意接收证明”与“转学证明”存根一并存档。
5. 学生持“转学证明”和电子档案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(外省转入学生持学生学籍卡),并同时上传学生信息至教育主管部门予以确认。
6. 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和居住地变更证明原件。